滦平县骥腾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鞭杆子沟排土场关闭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 滦平县骥腾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鞭杆子沟排土场关闭工程 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项目所在地 | 滦平县红旗镇塔子沟村 |
项目基本情况 | 滦平县骥腾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6月01日,法定代表人为魏靖宇,注册资本为叁仟万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824766649428T,企业地址位于滦平县红旗镇塔子沟村,经营范围包含:铁矿采选;销售铁矿石、铁精粉;加工、销售砂石骨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进行活动)。 滦平县骥腾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鞭杆子沟排土场位于滦平县红旗镇塔子沟村。有村级简易路与场区相通,场区与张隆线(257省道)有简易公路相通,场区距滦平县城约35公里,交通较为便利。 承德市正通环境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2月出具了《滦平县骥腾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鞭杆子沟排土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目前,排土场已经基本到达设计高度,停止使用,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AQ2005-2005)中规定:“矿山企业在排土场结束时,必须整理排土场资料、编制排土场关闭报告”的要求,企业委托承德市五洲地质测绘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出具了《滦平县骥腾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鞭杆子沟排土场工程关闭设计》,并通过了专家评审。 该工程于2024年11月20日开工,2024年12月10日竣工,项目由易县安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委托的监理单位为山西昊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满足排土场建设需要,工程从整体上满足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排土场施工工程包括排土场堆置终了平台留设反坡、排洪设施修建、排土场复垦以及安全警示标志的完善。 为了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劳动安全的要求,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提高非煤矿山的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非煤矿山生产安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建设单位和非煤矿山企业的财产安全及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各级政府对非煤矿山建设的要求,滦平县骥腾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特委托河北靓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为其滦平县骥腾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鞭杆子沟排土场关闭工程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建了项目评价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安全设施验收。 |
项目组长 | 梁玮琪 |
项目组成员 | 许江航、黎有林、牛占冲、曹亚军、赵帅、臧全全、张建平 |
报告编制人 | 梁玮琪 |
报告审核人 | 巩春夫 |
技术负责人 | 单喜永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于传民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4年12月8日 |
现场勘查人员 | 王亚赛、梁伟琪 |
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 主要任务 | 勘查周边关系、核对总平面布置及建(构)筑物、排土场闭场工程、查阅安全管理情况,收集相关资料。 |
存在问题 | 无 |
整改完成情况 | 无 |
报告结论 | 滦平县骥腾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鞭杆子沟排土场关闭工程安全设施建设和《滦平县骥腾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鞭杆子沟排土场工程关闭设计》一致,评价结论为“符合”,具备安全设施验收的条件。 |
评价报告 提交时间 | 2024年12月 |
现场勘验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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