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天立矿业有限公司小胡沟铁矿露天开采改建工程(一期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 承德县天立矿业有限公司小胡沟铁矿露天开采改建工程 (一期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项目所在地 | 承德县高寺台镇兴隆街村 |
项目基本情况 | 承德县天立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蔄皇军,注册资本为叁仟万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82176814081XL,企业地址位于承德县高寺台镇兴隆街村,所属行业为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经营范围包含:铁矿开采;铁矿石收购、加工、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矿山所持采矿许可证证号:C1300002011082140116721,采矿权人: 承德县天立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名称: 承德县天立矿业有限公司小胡沟铁矿;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矿种:铁矿;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150.00万吨/年;矿区面积:2.1984平方公里;有效期限:5.9年,自2023年4月16日至2029年1月16日,开采深度:由815m至544m。 矿区位于承德县县城331°方位,直距46km,运距65km。属承德县高寺台镇兴隆街村管辖。承隆铁路、承赤高速、承围公路在高寺台通过,矿区东距高寺台火车站约6.6km,运距7.5km,有简易公路连通,交通方便。 矿山于2022年9月委托承德龙兴矿业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承德县天立矿业有限公司小胡沟铁矿第五采区露天开采改建项目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生产规模70×104t/a,设计开采Fe2、Fe5-1、Fe5-2、Fe6号4条矿体。选择露天开采方式,公路运输开拓方案。设计台阶高度10m,每2个台阶并段,并段后台阶高度20m,清扫平台宽度10m,安全平台宽度10m,Z终边坡角≤48°,经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组织专家审查后备案,批复文号:冀应急函〔2022〕154号;矿山于2024年11月委托承德龙兴矿业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依据2024年7月承德县天立矿业有限公司出具的《河北省承德县天立矿业有限公司小胡沟铁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和2024年8月承德鑫汇矿山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承德县天立矿业有限公司小胡沟铁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改建设计,2025年1月承德龙兴矿业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承德县天立矿业有限公司小胡沟铁矿露天开采改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设计形成两个采场,一采场为原第五采区,主要开采Fe3、Fe5、Fe6号矿体。二采场为原第 一采区,主要开采Fe1号矿体。因二采场内有部分土地征占困难,该设计采取分期开采,一期开采一采场,二期开采二采场。设计生产规模70×104t/a,开采Fe1、Fe3、Fe5、Fe6号4条矿体。选择露天开采方式,公路运输开拓方案。生产台阶高度10m,每2个台阶并段,并段后台阶高度20m,清扫平台宽度10m,安全平台宽度10m,Z终边坡角≤46°,经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组织专家审查后备案,批复文号:冀应急函〔2025〕41号,本次项目只针对矿山一期工程进行验收。 该项目于2025年4月14日向承德县应急管理局申请了开工备案,于2025年4月14日正式开始施工,2025年5月31日竣工。由承德骏达隆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该公司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委托德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监理,该公司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满足矿山建设要求,工程从整体上满足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2025年7月承德龙兴矿业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承德龙兴矿业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承德县天立矿业有限公司小胡沟铁矿露天开采改建工程基建工期调整的说明》,由于该项目是在承德龙兴矿业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9月编写的《承德县天立矿业有限公司小胡沟铁矿第五采区露天开采改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批复文号:冀应急函〔2022〕154号)建设现状的基础上进行设计的,其中先、后两次安全设施设计中采场西侧边坡治理工程及截排洪设施基本一致,在设计编写过程中,矿山按照原安全设施设计将采场西侧大部分工程施工完成,主要完成了分支运输道路330m,边坡治理并形成660m、640m、620m、610m、600m安全平台,修筑了采场西侧截洪沟,并且矿山实际基建过程中采用每天3班作业制度,白天采用爆破剥离工艺,夜间利用750型挖掘机带液压破碎锤进行破碎剥离作业,施工进度加快。从而导致实际基建施工时间相对于设计基建工期大幅减少。 为了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劳动安全的要求,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提高非煤矿山的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非煤矿山生产安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建设单位和非煤矿山企业的财产安全及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6号令,2011年2月1日起施行(2015年5月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77号令进行修订),以及各级政府对非煤矿山建设的要求, 承德县天立矿业有限公司特委托河北靓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为承德县天立矿业有限公司小胡沟铁矿露天开采改建工程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为此我公司组建了项目评价组于2025年5月29日对该采区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对矿山安全管理和生产系统的检查和评价,共提出两项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2025年6月5日项目组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核,企业已按整改意见整改完成:项目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和安监总管一〔2016〕4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冀应急非煤〔2021〕131号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符合性验收评价审查表》的通知的要求,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项目组长 | 石金鑫 |
项目组成员 | 梁玮琪、吴量、牛占冲、盖慧宾、赵帅、王亚赛、宋关臣 |
报告编制人 | 石金鑫 |
报告审核人 | 刘江涛 |
技术负责人 | 姚建勇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巩春夫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5年5月29日 |
现场勘查人员 | 石金鑫、梁伟琪 |
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 主要任务 | 勘查周边关系、核对总平面布置及建(构)筑物、采场基建情况、查阅安全管理情况,收集相关资料。 |
存在问题 | 1、采场边界安全护栏不完善。 2、采场部分道路车挡不完善。 |
整改完成情况 | 1、采场边界护栏已进行完善。 2、采场道路车挡已完善。 |
报告结论 | 承德县天立矿业有限公司小胡沟铁矿露天开采改建工程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具备验收条件。 |
评价报告 提交时间 | 2025年9月 |
现场勘验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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