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浩川睿成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技改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 廊坊浩川睿成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技改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项目所在地 | 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权村镇石家务村 |
项目基本情况 | 廊坊浩川睿成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技改项目建设在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权村镇石家务村。公司原为无储存经营企业,主要经营氨溶液[含氨>10%]、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石脑油、甲醇、甲醛溶液、苯酚、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 现企业因经营需要,增加乙醇、甲酸、四氢呋喃、乙酸甲酯、乙腈、DMF六种物质的有储存经营。 依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5号〔2015〕年第79号修订)、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应急〔2025〕2号)规定要求,廊坊浩川睿成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委托河北靓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
项目组长 | 刘俊梅 |
项目组成员 | 张利、赵帅、王亚赛、冯晶、刘江涛 |
报告编制人 | 刘俊梅、张利 |
报告审核人 | 李秋实 |
技术负责人 | 姚建勇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吕晓峰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6年1月7日 |
现场勘查人员 | 刘俊梅、张利 |
现场勘查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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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 主要任务 | 勘查周边关系、核对总平面布置及建(构)筑物、检查储存设施的安全设施情况、查阅安全管理情况,收集相关资料。 |
存在问题 | 1、该公司仓库未张贴安全技术说明书。 2、仓库入口未设置人体静电消除器。 3、仓库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4、仓库外未设置紧急淋洗器和洗眼器,不符合储存腐蚀性化学品(甲酸)的应急防护要求。 |
整改完成情况 | 1、已在仓库墙面醒目位置规范张贴了乙醇、甲酸、四氢呋喃、乙酸甲酯、乙腈、DMF等所有储存物料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完整清晰。 2、仓库入口处已安装符合标准的人体静电消除装置(防爆型),并设置“触摸消除静电”标识,经测试功能正常。 3、仓库内已安装防爆型固定式可燃气体探测器,报警功能测试正常,覆盖范围满足规范要求。 4、仓库外便于取用的位置已安装洗眼器,水源接通、水压正常,设置了明显标识,并已建立定期检查记录,确保应急状态下可正常使用。 |
报告结论 | 廊坊浩川睿成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技改项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领条件。 |
评价报告 提交时间 | 2026年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