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燕赵驿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围场服务区东区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 河北燕赵驿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围场服务区东区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项目所在地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蓝旗卡伦乡望道石村承赤高速围场服务区东区 |
项目基本情况 | 该站原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承德销售分公司第七十九加油站,由中国石油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承德销售分公司租赁该站经营。2020年12月30日,因合同到期,该站的经营权转由河北高速集团燕赵驿行有限公司经营,站内所有设备设施、消防设施、公用辅助工程及站房等均未发生变化。 该站主要经营销售车用乙醇汽油、柴油。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序号为:1630,CAS号为:86290-81-5,UN编号为:1203;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序号为1674,CAS号为:68334-30-5。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文),该站经营的汽油(乙醇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因此,该站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 该站共设40m3双层汽油储罐2个、50m3双层柴油储罐4个;其中设四枪汽油加油机2台、双枪柴油加油机4台;储罐总容量280m³折合后该站计算总容积180m³,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第3.0.9条中加油站等级划分规定,该站属于一级站。 |
项目组长 | 代金丹 |
项目组成员 | 隋博旭、袁二帮、黄国威、许骏、侯新亮 |
报告编制人 | 代金丹、隋博旭 |
报告审核人 | 冯晶 |
技术负责人 | 王玉坤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于传民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4年6月7日 |
现场勘查人员 | 代金丹、隋博旭 |
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 主要任务 | 勘查周边关系、核对总平面布置及建(构)筑物、检查生产工艺及设备设施安全设施情况、查阅安全管理情况,收集相关资料。 |
存在问题 | 配电箱一处灭火器存放点,只放置一具灭火器,数量不足。 |
整改完成情况 | 增设了一具灭火器。 |
报告结论 | 河北燕赵驿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围场服务区东区加油站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的要求。 |
评价报告 提交时间 | 2024年9月 |
现场勘验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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