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冀州区冀仓石油商店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名称 | 衡水市冀州区冀仓石油商店安全现状评价 |
项目所在地 | 河北省 衡水市 冀州区 |
项目基本情况 | 该加油点位于位于衡水市冀州区南午村镇王瓦窑村,现有职工3人,站区工艺设备包括:2台自吸式单枪柴油加油机(其中东侧1台停用)和1台15m3埋地SF(钢-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柴油油罐,按《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的规定计算,该加油点折合油罐总容积为7.5m3,经营规模为三级加油站。 依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柴油安全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17号)三、“现有生产、经营柴油企业,其生产、储存设施未取得相应安全许可的,应依法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未经正规设计的,应先进行安全设计诊断。”,该加油点于2023年5月委托中昊(大连)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对其进行了安全设计诊断,并出具了《衡水市冀州区冀仓石油商店安全设计诊断》,现委托河北靓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
项目组长 | 陈静 |
项目组成员 | 陈静、赵帅、王亚赛、盖慧宾、刘江涛 |
报告编制人 | 盖慧宾 |
报告审核人 | 冯晶 |
技术负责人 | 姚建勇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吕晓峰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5年4月10日 |
现场勘查人员 | 盖慧宾、陈静 |
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 主要任务 | 勘查周边关系、核对总平面布置及建(构)筑物、检查工艺及设备设施、安全设施等情况、查阅安全管理情况,收集安全评价相关资料。 |
存在问题 | 1、油罐区未按要求设置“严禁烟火”警示标识。 |
整改完成情况 | 1、油罐区已增设“严禁烟火”警示标志。 |
报告结论 | 衡水市冀州区冀仓石油商店现有工艺设备、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现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条件。 |
评价报告 提交时间 | 2025年5月 |
现场勘验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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