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检测中的噪声检测标准以国家强制性标准为核心,按场景分为质量标准与排放标准两大类,核心指标为等效连续 A 声级(LAeq),同时明确测量方法、仪器精度与布点要求,以下是核心标准与关键内容。
一、核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这是区域声环境质量评价的基础,将声环境分为 5 类功能区,昼间(6:00-22:00)与夜间(22:00 - 次日 6:00)限值不同,单位均为 dB(A):
0 类:昼间≤50、夜间≤40,适用于疗养区、别墅区等特别安静区域;城郊乡村同类区域可严于该标准 5dB。
1 类:昼间≤55、夜间≤45,适用于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
2 类:昼间≤60、夜间≤50,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3 类:昼间≤65、夜间≤55,适用于工业区。
4 类:含 4a(交通干线两侧等)昼间≤70、夜间≤55;4b(铁路干线两侧)昼间≤70、夜间≤60。
测量要求:用 2 级及以上精度声级计,A 计权、快响应;城市区域网格布点,测点测量 10 分钟等效声级(Leq),记录 L10、L50、L90 等累积百分声级。
二、核心排放类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GB 12348-2008针对工业企业边界噪声排放,限值与 GB 3096 的 3 类(工业区)一致,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测量需在厂界外 1m、高 1.2m 以上,避开障碍物,稳态噪声测 1 分钟 Leq,周期性噪声测 1 个周期,非稳态连续测 10 分钟。
社会生活环境:GB 22337-2008适用于营业性文化场所与商业经营活动的设备、设施边界噪声,限值按区域功能对应 GB 3096 的 1-4 类,如商业经营在 2 类区则昼间≤60、夜间≤50dB(A);测量布点同厂界标准,敏感建筑物窗外 1m 布点。
建筑施工场界:GB 12523-2011昼间等效连续 A 声级≤70dB(A),夜间≤55dB(A);夜间噪声声级超限值幅度不得高于 15dB(A);测量在施工场界外 1m、高 1.2m 处,稳态测 20 分钟,土石方、打桩等不同工序可按对应规范调整。
铁路边界:GB 12525-1990距铁路外侧轨道中间线 30m 处,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均≤70dB(A)。
三、测量核心规范与仪器要求
仪器:须使用符合 IEC 61672 的 2 级及以上声级计,支持 A 计权、快 / 慢响应,定期校准。
布点原则:按功能区或网格法覆盖代表性区域,避开强反射物与局部干扰源,测点高度 1.2-1.5m。
数据记录:核心指标为 Leq,辅助记录 Lmax、Lmin 及累积百分声级,夜间需关注突发噪声峰值。
四、其他场景补充标准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GB 9660-1988,按区域分两类,一类≤70dB,二类≤75dB。
工作场所噪声:GBZ/T 189.8-2007,稳态噪声测量 3 次取平均,脉冲噪声需测峰值与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