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承德销售分公司第五十五加油站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承德销售分公司第五十五加油站 |
项目所在地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塞罕坝机械林场烟子窑作业区 |
项目基本情况 | 该加油站共有员工3人,其中站经理1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加油员1人。 该加油站占地面积2100.00㎡,站房位于站区东侧中部,建筑面积137.8m2;罩棚位于站房西侧,投影面积633.5m2,罩棚下设4台双枪潜油泵式加油机;储油罐区独立设置,位于罩棚东南侧,设4个30m³双层SF(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储油罐,其中汽油储罐2个,柴油储罐2个,储油罐总容积为9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总容积),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3.0.9的规定,该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 |
项目组长 | 陈静 |
项目组成员 | 宋艳坤、穆威、黄国威、许骏、侯新亮 |
报告编制人 | 陈静、宋艳坤 |
报告审核人 | 刘江涛 |
技术负责人 | 王玉坤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于传民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4年09月23日 |
现场勘查人员 | 陈静、宋艳坤 |
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 主要任务 | 该加油站的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及建(构)筑物、工艺及储存设施、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安全管理等方面,查阅安全管理情况,收集相关资料。 |
存在问题 | 1、静电接地报警仪没电,无法正常使用。 |
整改完成情况 | 1、静电接地报警仪已更换电池,可以正常使用。 |
报告结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承德销售分公司第五十五加油站的安全附件运行正常,安全现状符合安全经营要求。 |
评价报告 提交时间 | 2024年10月 |
现场勘验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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