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纸房头顺风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 沧县纸房头顺风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项目所在地 | 沧县纸房头乡纸房头村东 |
项目基本情况 | 沧县纸房头顺风加油站(以下简称“该站”或“该加油站”)位于沧县纸房头乡纸房头村东,法定代表人:王胜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于2016年3月16日,许可经营范围:汽油、柴油。 该加油站主要储存、经营乙醇汽油和柴油,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规定,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乙醇汽油,序号为1630,易燃液体,类别2;柴油序号为1674,闪点为55℃,易燃液体,类别3。 该站共设有2座30m3的储油罐,其中汽油罐和柴油罐各1座,总储量为45m3(柴油折半计入),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该加油站为三级站。设3台加油机:其中双枪汽油加油机1台、单枪汽油加油机1台、双枪汽/柴加油机1台。该站设有卸油油气回收、加油油气回收、高液位报警系统、双层罐在线渗漏监测系统、双层管道在线渗漏监测系统及紧急切断系统。 该加油站于2023年3月10日取得了由沧县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21MA07NTL28A);于2023年4月14日取得了由沧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 冀JC0060号),有效期为2023年4月14日至2028年4月14日;于2023年3月20日取得了由沧州市应急管理局换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冀沧危化经字[2022]G00076号),有效期为2022年6月14日至2025年6月13日。 该加油站定员4人,其中主要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加油员2名。 |
项目组长 | 陈静 |
项目组成员 | 陈静、杨瑞兴、赵帅、王亚赛、冯晶、刘江涛、张利 |
报告编制人 | 陈静 |
报告审核人 | 张利 |
技术负责人 | 宋关臣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吕晓峰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5年4月1日 |
现场勘查人员 | 陈静、杨瑞兴 |
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 主要任务 | 勘查周边关系、核对总平面布置及建(构)筑物、检查生产工艺及设备设施安全设施情况、查阅安全管理情况,收集相关资料。 |
存在问题 | 信息系统的不间断电源未使用。 |
整改完成情况 | 信息系统的不间断电源已正常使用。 |
报告结论 | 沧县纸房头顺风加油站的安全现状符合安全经营条件。 |
评价报告 提交时间 | 2025年5月7日 |
现场勘验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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