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京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石湖沟排土场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 承德京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石湖沟排土场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项目所在地 | 宽城满族自治县碾子峪镇大屯村 |
项目基本情况 | 承德京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杨志国,注册资本为捌仟万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827735606046A,企业地址位于河北省宽城县碾子峪乡孤山子村,所属行业为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金银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矿山机械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润滑油销售;游览景区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养老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承德京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为满足矿山生产过程中剥离物的正常排放及持续运行,基于安全生产和环保规范要求,企业提出了承德京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石湖沟排土场项目的建设,宽城满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于2024年7月24日对承德京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石湖沟排土场建设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为:宽数政投备字〔2024〕113号,企业于2024年8月委托承德龙兴矿业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承德京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石湖沟排土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拟建排土场位于宽城满族自治县碾子峪镇大屯村,排土场位于大屯村北侧的石湖沟内,排土场运输道路与355省道(京-建线)相通,交通十分便利,该项目主要建设拦挡坝、排洪、排渗系统及观测设施;排土场采用汽车运输—推土机排土工艺,采用压坡脚式排土方法。排土场设计堆置高度177m,总容积为420万m3,级别为三级,服务年限为5年,该项目为新建项目。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6号令,2011年2月1日起施行(2015 年5月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77号令进行修订),也为下一步编制安全设施设计提供技术依据、促进矿山企业经济发展,做到安全生产。受承德京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河北靓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 |
项目组长 | 赵帅 |
项目组成员 | 许江航、黎有林、牛占冲、曹亚军、臧全全、赵帅、张建平 |
报告编制人 | 赵帅 |
报告审核人 | 巩春夫 |
技术负责人 | 单喜永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于传民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4年8月28日 |
现场勘查人员 | 赵帅、牛占冲 |
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 主要任务 | 勘查周边关系、核对总平面布置及建(构)筑物、拟建场区情况、查阅安全管理情况,收集相关资料。 |
存在问题 | 无 |
整改完成情况 | 无 |
报告结论 | 承德京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石湖沟排土场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适宜建设。 |
评价报告 提交时间 | 2024年11月 |
现场勘验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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